酒店业股份
人事治理制度●总那么 第一条
本规那么依据公司宗旨的精神为维持公司的秩序,并促进业务运营的圆滑起见,凡有关从业人员规定及待遇基准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暨
治理,悉依本规
那么订定。 第二条
本规那么所称的从业人员,系指依照第六条订定的手续录用而从事公司业务的人员而言。
第三条
从业员应遵守本规
那么及附带各种规定,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维持职场秩序同心戮力互相协助
老实执行职务。
第四条
本规那么如有与法令抵触事项及本规
那么未定事项悉依法令规定办理。
第五条
本规那么所称的职位,职种其定义如下:
(一)职位:分派与一个从业员之工作。
(二)职种:工作种类相同或类似职务的集合,其区
不如下: (1)事务职
(2)营业职
(3)生产职
●人事 第六条
公司就盼看就职人员中经考试或甄选合格并经办妥规定手续者录用为从业员。
第七条
(一)新进从业员应订立试用契约为试用从业员。
(二)试用期间订为40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以正式从业员登记录用。
(三)试用期间如认为不适合时,得予解除试用。
第八条
新进临时从业员应订立临时雇用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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