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概述
6.1概述
6.1.1合同的概念与分类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我国建设领域习惯上把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称为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但主要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也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合同订立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也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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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概述
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 (1)按照工程建设阶段分。建设工程的建设过程大体上经过勘察、设计、施工三个阶段,围绕不同阶段订立相应合同。 ①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即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商定的勘察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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