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 那么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加强食品经营监督
治理,爱护正常的食品经营秩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方法。第二条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
、受理、审核决定、许可证
治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行为,适用本
方法。第三条 从事食品
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
获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按照
主体业态、
食品经营项目
及其风险高低实施分类
治理。食品经营分类许可的审查
通那么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治理总局另行制定。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治理总局主管全国食品经营许可
治理工作;地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
治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
治理工作。地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
治理部门的许可管辖分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
治理部门决定。第五条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
公布、公平、
公平、便民、高效的原
那么。第六条 食品经营者申请
食品经营许可证
,应当先行
取得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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