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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6
撰写者 欧内斯特•曼德尔,《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卡尔•马克思生于1818年5月5日,是海因里希•马克思和亨里埃特•普雷斯堡之子。他的父亲是位律师,虽然出自一个古老的犹太教牧师家族,本人却不信教,十分赞赏启蒙运动。就在马克思出世前几年,他开始信奉新教,以摆脱强加在普鲁士犹太人身上的羁绊。马克思的母亲祖上是荷兰犹太人。
生平与工作
  卡尔•马克思曾就读于特利尔市的弗里德里希-威廉中学,后来在波恩大学和柏林大学学习。1841年4月工15日,他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区别》在耶拿大学得到通过。1843年,他与普鲁士一位高级ZF官员冯•威斯特华伦(原文如此)男爵的女儿燕妮•冯•威斯特华伦结婚。
  马克思上大学时学习的面很广,但主要围绕着哲学和宗教。他与那些追随哲学大师黑格尔的激进人士接触十分频繁,并和这个圈子里的主要的代表人物之一布鲁诺•鲍威尔成为好友。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于1841年出版的《基督教的本质》一书对他的影响极大。马克思原来打算在大学的教授哲学,但这种想法很快就被证明是不现实的。于是,他便转而从事新闻工作,一则是为了宣传自己的思想,二则是为了维持生计。他在1842年5月成了《莱茵报》的编辑,这是一份科隆的激进报纸。他对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兴趣却越来越强烈,而且他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也越来越激进。一年后,该报遭普鲁士当局查封。
  之后,卡尔•马克思计划在巴黎创办一本名叫《德法年鉴》的杂志,这是为了躲避普鲁士ZF的新闻检查,同时也为了能更加密切地联系和参与争取政治与社会解放的实际斗争。当时,法国是进行这些斗争的中心。他和妻子一起移居巴黎,并在那里与他的终身挚友弗里德里希•恩格斯邂逅相遇。
  马克思当时对黑格尔的哲学政治体系已采取批判的态度,其结果便是他第一部主要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问世。马克思在巴黎逗留期间,钻研了历史和政治经济学,并受到法国首都那些社会主义人士和工人阶级的深刻影响。他在1844年发表了《1844年的经济哲学手稿》之后,便真正成为共产主义者,即主张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
  由于普鲁士使馆的压力,马克思于1845年初被法国驱逐出境,移居布鲁塞尔。《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年)一书的脱稿,标志着他已明确转向历史唯物主义了。该书收有他与恩格斯合写的11篇《论费尔巴哈》的文章,但这些论文在他生前始终未能出版。这也导致了他与法国当时影响最大的社会主义者蒲鲁东之间的分歧和争论。马克思在他唯用一法语写的《哲学的贫困》一书中对此有所阐述。
  与此同时,他越来越积极地投身于实际的社会主义政治活动,并开始参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工作。该同盟委托恩格斯和他共同起草纲领宣言,即《共产党宣言》(1848年)的草案。
  1848年革命刚开始,马克思就被逐出比利时。他先是去法国,1848年4月又转去科隆。1848年德国革命时期,他的革命活动主要是出版《新莱茵报》,该报获得了公众的广泛支持。普鲁士反革命得胜后,该报于1849年5月遭查禁,马克思也被驱逐出普鲁士,后来始终未能恢复他的公民地位。马克思便移居伦敦,直到逝世,这期间他只在别的国家短暂居住过。整整15年中,他致力于经济研究,陆续发表了《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和《资本论》第一卷(1867)。他花大量的时间在大英博物馆研究所有重要经济学家的著作、ZF的蓝皮书、英国国会议事录以及其他许多论述英国和世界社会经济状况的最新资料。除了阅读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史外,他还了解科学技术、人种学和人类学,并且做了许多本摘记。
  然而,尽管他全心倾注在研究工作上,他却从未完全停止过实际的政治活动。他曾希望共产主义者同盟在革命高潮再起的形势下能继续存在下去,但最终未能如愿以偿。他逐渐退出逃亡政治活动,但还是在1852年写了《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严厉谴责了法国的反革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在文中对自己的革命活动进行了总结,也对1848——1852年间革命与反革命的全过程进行了分析。他结交了英国的工会领导人,使他们逐渐关注国际工人阶级的利益和政治。他所做的这些努力终于促成了“国际工人协会”——即所谓的第一国际的成立(1864年)。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组织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该协会中都发挥了主导作用。
  马克思之所以没有变成单纯的经济学家,除了因为他对政治兴趣并怀有革命热情,还由于他迫于物质生活的压力。与原先的期望相反,他从未能通过写科学著作挣到足够的钱来支付他本人以及人丁越来越多的全家的开支。他只得转而搞新闻工作以维持生活,而且在新闻工作方面他一开始就取得了一定的、虽然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成功,因为他在1851年夏成了《纽约每日论坛报》的驻欧记者。但是,他并未能因此而得到一笔固定的收入,这种合作关系10年之后也告终了。
  因此,在伦敦流亡的那些日子里,马克思经常处于物质极端贫乏和精神十分痛苦的状况之中。他爱妻子和孩子,却无法为他们提供最起码的正常生活条件。为此,他深感痛苦。索霍区霍乱猖獗,住房破旧,加上食品和医疗条件短缺,他的妻子和他本人的健康每况愈下,有几个孩子相继夭折,尤其是1855年大儿子埃德加的去世给了他沉重的打击。七个孩子中只有三个女儿幸存下来,她们是詹尼、劳拉和埃琳娜。这三个女孩子都很有天赋,后来在国际劳工运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埃琳娜在英国、詹尼和劳拉在法国)(詹尼和劳拉分别与社会主义领导人朗盖和拉法格结了婚)。
  在这段漫长的物质生活十分困苦的时期中,由于他的朋友费里德里希•恩格斯在经济上和道义上所给予的支持,马克思活了下来。恩格斯对马克思的赤诚之心一直是科学和政治学历史上真正友谊的杰出典范。马克思的境况后来开始好转,一方面因为他接受了母亲的遗产,另一方面是由于第一批独立的工作阶级政党(一方为拉萨尔的追随者,另一方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拥护者)在德国发展起来,马克思的著作有了较大的市场,再就是国际工人协会在好几个欧洲国家开始产生影响。此外,恩格斯的经济状况也进一步改善,使他有可能更经常地资助马克思全家。
  1865——1871年间,马克思潜心研究经济并撰写《资本论》,同时不断地给予国际工人协会政治上更多的及时帮助,特别是他为巴黎公社进行了慷慨激昂的辩护(《法兰西内战》1871年)。他虽然为自己能再次参加一次真正的革命而感到满意,但对国际工人协会内部严重的分歧却感到担忧。这一分歧导致了与以米哈伊尔•巴枯宁为主的无ZF主义者的决裂。
  马克思没能写完《资本论》第二和第三卷,这两卷在他去世后由恩格斯编辑出版。马克思起初是否计划再增加两卷,对此尚有争议。他去世25年之后,卡尔•考茨基编辑了人们通常所指的《资本论》第四卷,收有马克思对其他经济学家所做的广泛的评论,题为《剩余价值论》。
  马克思在晚年尽管生活条件有所好转,但健康状况却越来越差。《资本论》第二、三两卷最终未能完成,可能主要是由于他的健康原因。马克思对德国社会民主党联合代表大会(1878年)所通过的纲领进行了抨击(《哥达纲领批判》),尽管如此,对于在他的祖国诞生了一个统一的工人阶级政党,对于社会主义组织能散布欧洲,对于他自己的思想能对社会主义运动发生日益重要的影响,马克思还是为之感到振奋不已。马克思的夫人于1880年病倒并在翌年病逝,这对马克思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时隔不久,1883年3月14日,马克思在伦敦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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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6 12:25:39
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对社会科学的贡献,除了他自己的经济理论,主要是他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这个理论以人类为出发点。没有社会组织,人类就无法生存。社会组织以社会劳动和社会交流为基础。社会劳动总是产生在由历史形成的某一个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结构之中,这些社会关系最终决定所有其他的社会关系,包括社会交流中的社会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不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历史唯物主义断定,已经稳定并能再生的生产关系是一些无法再逐步加以局部改变的结构,他们是生产方式。用黑格尔的(并已被马克思大量采用或改写的)辩证法语言来说,只有通过一场全面的社会动乱(一场革命或反革命),他们才会发生质变。生产方式中可能发生量变,但这种变化是不会改变基本的结构。在每一种生产方式中,其基础(基本结构)是一系列特定的生产关系所构成的,在这个基础上建立着一个复杂的上层建筑,它包括国家、法律(无阶级社会除外)、意识形态、艺术、道德等等。
  生产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是人类在物质生活的生产中相互建立的。所以说,生产关系并不仅仅指进行生产时所发生的具体情况。如果没有商品流通这一特殊的形式,例如生产部门之间的流通(工具和原材料的流通)以及生产部门与消费者之间的流通,人类便无法生存。其他的生产关系不是由通过市场的商品分配所决定的,而是由武断(原文如此)的商品分配所决定的。同时,半商品生产(即马克思所说的“简单商品生产”或“小商品生产”)也包含着其他的生产关系,而广义的商品生产则不然。
  除了无阶级社会,以某些主导生产关系为中心的生产方式都具体表现在特定的阶级关系中,这些阶级关系最终支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个人的自由意志,个人根据自己的爱好做出有关各自生存的抉择,各人所认为的利益,以及个人的信奉(仰?——原文如此)和道德选择等等,历史唯物主义对此并不加以否认。历史唯物主义所要说的是:(1)这些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结构(教育、主导意识和道德“价值”、物质条件所允许的行为差异等等)的支配;(2)千百万种不同爱好、利益和选择发生冲突的结果其实是一种社会逻辑学现象,而不是个人心理学现象。在这里,阶级利益是主要的。
  历史上还找不到一个统治阶级不设法捍卫自己的统治的先例,也找不到一个被剥削阶级不设法限制(有时还要取消)所受到的剥削的先例。所以,除了无阶级社会,阶级斗争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特征。事实上,历史唯物主义关键的论题之一就是“人类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马克思:《共产党宣言》,1848年)。
  阶级斗争有其直接的经济和物质目的,这是一场分配社会产品的斗争,一方面是直接生产者(即被剥削的生产阶级),另一方则是把被马克思叫做社会剩余产品占为已有的人。社会剩余产品即指使生产者及其子女的生活得以维持(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即指该阶级所消费掉的消费品总数)以及生产工具和原料(包括使土地恢复肥力的花费)的初始存量得到补偿后所剩余的社会产品。统治阶级之所以成其为统治阶级,主要是因为它把社会剩余产品占为已有。占有了社会剩余产品,就有办法维持和促进上述的大多数上层建筑活动,也就可以基本确定这些活动的作用——维持和发展特定的社会结构以及特定的生产方式——和内容。
  这里,我们是说“基本确定”而不是“完全确定”。首先,每个特定的上层建筑活动领域都存在着一种“内在的辩证法”,即自主运行。每一代科学家、艺术家、哲学家、神学家、律师和政治家都会有其特定的一整套思想、方式、规则、技术和思想方法,“内在的辩证法”是通过教育和实践而获得的,而不仅仅保持和再生产这些要素就可强行灌输的。“内在的辩证法”能够改变和变更上述要素,改变他们的相互关系,甚至对他们加以否定。再者,历史唯物主义并不否认科学有其自己的历史,艺术史、哲学史、政治道德思想史和宗教史等等也都如此,而且都遵循各自的逻辑。“内在的辩证法”试图解释为何某些科学、艺术、哲学、思想、司法的变革甚至革命会在某个时候和某些国家发生,而这些变革或革命却又与几个世纪前在别的地方发生的那些变革或革命极为不同。这些“革命”与特定历史时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阶级利益的关系。
  其二,每一种社会构成(即特定时代某一特定国家)都有其主要的生产关系(即某一发展阶段特定的生产方式),它不仅包含着过去遗留下来的种种生产关系,有时还包含着未来生产方式的核心要素。因此,不仅存在着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所特有的统治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在资本主义下为资本家和雇佣劳动者),还存在着在旧的生产关系中曾占主导地位的那些社会阶级的残余。这些阶级虽已失去了支配地位,却仍然设法在新社会的缝隙中生存下去。比如说,整个19世纪还有20世纪初,在许多已占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结构中,小商品生产者(农民、手工艺人、小商人)和半封建土地拥有者就是这种情况,这些社会阶级甚至各自保留自己的意识、宗教和道德观念,所有的这些与占支配地位的统治阶级的意识交织在一起,却又不被后者完全吞没。
  其三,即使某个特定的统治阶级(如封建或半封建贵族)作为阶级来说已经消失,它的意识却能借助于社会惰性和常规(习惯)而继续存在。19世纪大部分时期中,旧制度传统的天主教意识在法国继续存在,尽管法国大革命已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政治和意识形态上的变化,这就是这种规律的一个例证。
  最后,马克思关于各历史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就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这一说法——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又一基本原理——所表达的意思是明白无误的。它的含义是,其他的意识形态可以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同时并存,但不占统治地位。举一个最重要的情况为例:被剥削和(或)被压迫社会阶级可以发展自己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将会向占支配和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提出挑战。事实上,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总是伴随着,而且完全有理由说有时甚至于先于政治的阶级斗争。宗教和哲学上的斗争早于正统的资产阶级革命;最早从社会主义角度对资产阶级社会进行的批判早于工人阶级政党的成立和革命的爆发。这些都是实例。
  直到现在,阶级斗争仍然是历史发展的强大动力。人类创造自己的历史。如果没有强大社会力量的有意识的行动,即如果没有社会革命(或反革命),任何一种生产方式都不可能被另一种生产方式所替代。至于这些革命或反革命是否会导致改组社会的计划最终得以实现,这完全是另一回事。在很大的程度上,其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
  人类的行动是有意识的,但也可能出于错误的意识。他们并不一定懂得为什么要维护或变革经济或法律制度,尤其是他们没有从科学的意义上去理解社会变革的规律以及使维护或变革这种制度得以成功所必需的物质和社会先决条件。事实上,马克思认为,只有在发现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原理之后,我们才算朝前跨出了十分重要的一步,才能真正理解这些规律,才不至于认为自己能预见未来“所有的”社会发展。
  此外,社会变革以及社会革命和反革命的发生,都被限定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之内。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主要是工具和人的技能,也包括它们对土壤肥力的影响——限制着制度变革的可能性。奴隶劳动显然与以现代机器为基础的工厂制度互不相容。社会主义如果建立在木犁和陶工旋盘的基础上,必将不会持久。一般来说,社会变革能使生产力进一步得到发展,并在人类活动的许多领域中大力促进社会的进步。同样,如果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即现存社会秩序)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之间的冲突日益加剧,那就会使此后的历史时期充满深刻的社会危机。这种社会危机将表现在所有主要领域和社会活动之中:政治、意识形态、道德、法律,当然还包括经济生活领域。
  因此,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衡量人类进步的尺度。人类进步指能够通过平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来加以测算的生产力增长以及人类的总数、寿命和技能。这一衡量尺度从理论上丝毫不考虑人类生存的天然先决条件以及(最广泛意义上的)人类增长,也不考虑这种发展无论从社会组织还是个人来说都有条件的和部分的这一特点。
  总之,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社会分裂为敌对的社会阶级,这反映了人类自由不可避免地会受到限制。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来说,衡量人类自由,即衡量人类财富真正的尺度并不是“生产劳动”;“生产劳动”只不过创造了这种自由的物质先决条件。真正的衡量尺度是空闲时间,这不是指“闲着没事做”的闲暇时间,而是指除了为谋生而从事物质的生产和再生产之外的时间。每个人都能支配自己的这种空闲时间,全面地自由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并发展自己能力和潜力。
  如果社会太贫困,如果商品和各种服务远远不能满足基本的需求,那么,社会上就只有部分人可以有闲暇而不需花费大部分时间“谋取生计”(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意义上说,即指意欲、热望和才能有关的强迫劳动,而不是指由法律确定的契约劳动)。实质上,这正是统治阶级及其附庸们所享有的自由。这些附庸们“被雇来思考”、创造、发明和管理,因为他们不必为自己焙烤面包,不必为自己织制衣服,也不必为自己建造住房。
  一旦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人类一生中只要花小部分时间(半天工作日或更短些)进行“生产劳动”就足以满足基本的需求。这时,社会阶级分化的必要性也就随之消失,社会上部分人垄断管理工作以及阻止别人获得信息、知识和脑力劳动的现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客观基础。因此,历史唯物主义既解释了历史上阶级社会和阶级斗争的原因,也说明了将来在由生产者联合起来进行民主自我管理的无阶级社会中它们为什么会消失。
  所以说,历史唯物主义除了试图对国家作为一种特殊机构之起因、作用和未来的衰亡作出解释,同时还试图解释一般意义上的政治和政治活动,即围绕着不同的社会利益而产生的社会冲突(主要是但又不仅仅是不同社会阶级的社会冲突)的表现;不同阶级的重要派别以及非阶级性的社会团体也在产生作用。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国家不会与人类社会本身共存,也不会与“有组织的社会”甚至抽象的“文明社会”共存;国家也不是个人之间自愿缔结的任何“社会契约”的结果。国家是各种组织的总和,即置身于社会其余的人(大多数人)之外的特殊组织,这类组织认为要由他们来行使压制或融和的职能,而当初所有的公民都有权行使这些职能。这种异化的过程随着社会阶级的出现而发生。国家是助长、保护和再生某个特定阶级结构的一种工具,而不是敌对阶级利益之间一个中立的仲裁人。
  因此,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人认为,与无阶级社会的出现密切相关的是国家的衰亡过程,即那些特殊组织现在所行使的所有专门职能逐步移交给全社会(自我经营和自我管理)的过程,亦即这些组织解散的过程。马克思和恩格斯当时就预见到无产阶级专政(即国家和阶级政治统治最终的形式)是一种确保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工具。无产阶级专政本身当然也是一种特殊的国家,它有组织地使自己逐渐消失。

  如上所述,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看,阶级斗争的直接目的是在不同的社会阶级之间分配社会产品。既使是政治阶级斗争,归根到底也是为了达到这一主要目的;但是,它所包含的社会冲突的范围当然要广得多。由于一切国家活动都关系到某一特定社会形式的相对稳定或不稳定以及采用这一社会形式的统治阶级,因而阶级斗争会伸展到所有的政治学领域中去,从外交政策一直到教育问题和宗教冲突。当然,要证明这一点,非得下功夫进行分析,而不只是宣布说这是一条公理或是已被揭示出来的真理。如果分析得成功的话,阶级分析以及对政治、社会以至文学斗争做出阶级定义,就会变成从历史角度进行解释的令人注目的著作,例如马克思的《1848—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恩格斯的《德国农民战争》,弗兰茨•梅林的《莱辛传说》和托洛茨基的《俄国革命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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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6 12:26:38
感觉蛮公允的,其实或许这样的马克思更值得我们去思考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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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6 12:33:24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总的来说,马克思作为一个经济学家,他是亚当•斯密和李嘉图伟大古典学派的继续。显然,他在不少地方应归功于李嘉图,在他的大多数成熟的经济著作中,他与这位大师进行对话。马克思从古典学派那里继承了劳动价值理论。在这一点上,连续性更为显著,但也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李嘉图认为劳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标准,它能把劳动和资本作为生产费用的基本成分来进行一般的计算。而马克思则认为劳动是价值。价值就是在一定的社会中,在一定的时间内(例如一年或一个月),按当时的平均社会生产率生产某一商品所耗费的那一部分劳动量除以所生产出来的商品总数,并用劳动小时(或分钟)、日、周或月来表示。
  因此,就其本质来说,价值这一范畴具有社会性、客观性和历史相对性。价值具有社会性,因为它取决于每一个生产者(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即每一个单个厂商或工厂)劳动量变化总的结果。价值具有客观性,因为一旦某一商品被生产出来,它就会有其价值,而且完全不受市场上那些顾客个人(或集体)评价的影响。价值还具有历史相对性,因为它会随着某个特定生产部门(包括农业和运输业)平均劳动生产率的每一个重要变化(发展或退步)而发生变化。
  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的价值观与消费毫无联系,而只是说明消费者的行为和意愿总是通过生产中劳动投入的变化对价值产生反馈,劳动力可分为活的劳动和死的(过去的)劳动,即工具和原材料。市场发出信号,生产单位做出反应。价值的变化只会发生在这些反应之后,而不会在此之前。当然市场价格的变化可能先于价值的变化。事实上,市场价格的种种变化也是一些重要的信号,它们会导致劳动在不同生产部门间配置的变化,即生产既定商品的必需劳动量的变化。然而马克思认为,价值只是基本上,而且是在中期意义上决定价格。这种决定关系只显然用来描述中期和长期价格的变动。在较短的时期内,价格围绕着价值这根轴心浮动。马克思从未想否定市场规律和供需规律在决定上述短期浮动中所起的作用。

  亚当•斯密说过“看不见的手”,而马克思则用“价值规律”来表达此意。在一个以个体劳动、个体生产者和生产投入私人所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中,正是这种“价值规律”,即在暗中支配着所有的人(生产和消费所涉及到的所有“经济行为者”)的客观经济规律,最终对经济进行调节,并决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可以消费什么)。“价值规律“根据商品所体现的抽象社会必需劳动量(即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这种劳动量)对商品的交换进行调节。通过调节商品的交换,过一段时期之后,“价值规律”也会调节社会劳动量的分配以及社会无生命的生产资源在不同生产部门间的分配。这样,与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相似之处便十分明显了。
  马克思对“看不见的手”这一概念的评论,主要不是关于市场经济实际上如何运转,而是首先强调这种运转不是永恒的,不是人类本性中内在的,而是由特定的历史环境所创造出来的,是特殊的社会组织的一种产物。它出现于历史进行过程中从前某一阶段,同样,它必然会在将来某个阶段自行消失。马克思还想着重指出,这一“看不见的手”既不会导致经济的最大发展,也不会使最大多数人享受到最佳的福利待遇,也就是说,他所强调的是,对于历史进化某个阶段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无可否认的发展,人类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得付出巨大的经济和社会的代价。
  “抽象的人类劳动量”指的是被严格看作特定社会特定时间总劳动量的一部分的这种劳动,比如说,一年20亿小时劳动量(假设100万个生产者每人每年能工作2000小时)。因此,它意指把某一特定的男生产者或女生产者的特殊活计或职业加以抽象化,而不是把一个织布工与一个农夫、矿工、建筑工、制帽工或缝纫工相比以确定这些人在一天中制造出来的产品的价值谁多谁少。“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一概念基于这样一种社会条件(即特定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生产):独立的小生产者基本平等。如果没有这种平等,那么,劳动的社会分工以及消费者基本需求的满足就会在那种特定的经济结构中受到严重的危害。商品的小占有者与小生产者之间的这种平等,后来被转换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拥有者之间的平等。
  但是,“抽象的人类劳动”是价值的本质这一概念以人类生产劳动相互类同这种概念为其基础,它并不否定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的区别。再则,否定了这一区别,就会像不同产出部门劳动投入的根本不一致性那样,将使必要的劳动分工遭到破坏。这样一来,获得熟练技术就不合算了;大部分熟练技术也就会消失。所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通过其内在的连贯性得出了如下结论:一小时的熟练劳动比一小时的非熟练劳动体现出更多的价值,比如说,体现一个半小时的非熟练劳动。两者之间的差异完全归因于获得某种技能所耗费的劳动。一个非熟练劳动者在成年以后有12万小时的劳动潜能,而一个熟练劳动者却只有8万小时,因为4万个小时被有来获得、保持和发展其技能。只有当一小时的熟练劳动体现出一个半小时的非熟练劳动的价值时,一切“经济动因”才会因此而保持平等,即从经济上说,获得一种技能才是合算的。
  马克思本人从未详尽地阐述过所谓折算问题的解决办法,这也是他总的经济理论中最为含糊的一部分,而且还引起了一些总的说来相当和缓的争议。引起激烈争论的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另一个方面。即所谓转化问题。事实上,一个世纪前的庞巴维克,直到最近的斯拉法和斯蒂德曼都曾写到,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关于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讨论方法已经被许多评论家认为是他“体系”中的主要问题,并因此而认为有理由立即摒弃这种劳动价值理论。
  之所以会产生这一问题,是由于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代替了简单的商品生产之后,市场经济的作用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简单的商品生产一般只使用较固定不变的技术和固定不变的(或较易复制的)工具,活劳动是社会生产的总量和分工的唯一变量。劳动的流动性是经济中唯一的原动因素。正如恩格斯在他的《资本论第三卷附录》中所指出的那样,在这种经济中,商品相互交换的价格将与价值和商品所体现的劳动投入直接相应。
  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情况却并非如此。经济的决定权不是掌握在直接生产者手中,而在掌握在广义的资本主义企业家的手中(严格来说,除了生产部门的企业家以外,银行家——即贷款分配人——在那种决策过程中也起着关键的作用)。经济生命取决于投资决策,即有关开设、扩大、缩小或关闭企业的决策。成为经济推动力的是资本的流动,而不是劳动的流动。劳动的流动基本上变成了资本流动的一种附带现象。
  资本主义生产是为了获得利润。资本的流动取决于现存或预期的利润差异,资本从利润较低(或预计利润较低)的部门(国家、地区)流向利润较高的部门(国家、地区),这种流动造成了不同生产部门之间利润率的平均化。但是,在这些不同的部门里,虽然劳动的投入量不均,而所有投资资本的利润几乎相等(至少在“自由竞争”盛行的条件下是这样)。所以商品的直接价值与它的“生产价格”之间存在着差异,马克思认为这种“生产价格”是生产成本(即固定资本和原材料的成本加上工资)的总和以及平均利润率加上某种生产中所投入的资本。
  所谓“转换问题”关系到这样一个问题,即价值与这些生产价格之间是否还能建立起一种联系,与“价值规律”(总体意义上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关系相互一致(或不一致)的程度如何,以及如果这种关系存在的话,怎样正确地用定量分析方法来表述。
  现在,我们将不讨论该问题的最后一个方面,近来有人对它曾进行过详尽的分析(曼德尔和弗里曼(Freeman),1984年)。马克思认为,“生产价格”的形成与劳动价值论之间不存在不一致性。当他开始准备《资本论》第三卷(即阐述资本主义竞争)的时候,他没有感觉到上面所声称的困难,情况并不像一些评论家们所说的那样(比如,参阅琼•罗宾逊,1966年)。事实上,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基础》(马克思,d)中就已提出了解决转换问题的办法,那时他还没有着手写《资本论》第一卷。
  在特定的时期内(例如一年),一个特定国家中所生产的价值总额取决于劳动投入的总额。竞争和资本流动不会改变其数量。价值的总额和“生产价格”的总额相等。资本竞争和资本流动性的唯一影响是把这一固定的总额在不同资本之间进行重新分配,而且还重新分配剩余价值(见下文),这样,有的就得益,有的就受损。
  现在,这种重新分配不是随意的或武断的。价值(剩余价值)基本上是从技术较落后的部门转移到工艺上较先进的部门。而且,在生产技术不断革命(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的情况下,“社会必要劳动量”这个概念变成了现实。低于平均技术(资本的有机构成,参见下文)水准的部门会被认为在浪费社会必要劳动,因而这些地方花费在生产中的劳动有一部分就得不到社会的补偿。高于平均技术(资本的有机构成)水准的部门会被认为在节省社会劳动;其劳动投入量因而也会被认为比平均值更多,并体现了更大的价值。这样,不同部门之间的价值(剩余价值)的转移非但不会与价值规律矛盾,相反,由于技术迅速发展的压力,正是资本主义平等这种条件才导致和应该导致这种价值转移。
  至于有关马克思解决“转化问题”,冯•伯基维茨首先提出的方法上经常可以找到所谓逻辑上的前后矛盾一事,在我们看来,这是出于一种误解。据说在马克思的“转化图”(或表)(马克思,G255——256页)中,他把投入计作“价值”,而把产出计作“生产价格”。因而疏忽了产出对投入的反馈影响。然而,一旦人们认识到投入实质上只不过是些数据, 这种反馈影响就会既不真实也无必要了。在购买机器或原材料之前的资本流动,包括用这些原材料制造的最终产品的涨落,不可能引起价格的变动,因此也不可能引起用上述机器和原材料所制造的已出售产品利润的变动。那些批评家指出“价值”与“生产价格”之间的不一致,仅仅是因为他们觉察到了使利润率实际上已达到平均的两种不同的时间框架(周期),前者用于投入,后者用于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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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6 12:34:24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
  劳动价值理论认为,价值是取决于每个特定生产部门平均劳动生产率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但是,这些价值并不是固定的数据,他们只不过表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现实生活中的某个过程。所以,这一平均值也只是就某一段时间而言的。有许多逻辑推理和实践证明可以得出这样一种假设,即把商品的价值加以根本改变所需的正常时间就是商业周期,亦即两次生产过剩萧条危机间的时期。
  技术发展和(或)较好的(较合理的)劳动组织等等,可以使商品的价值发生稍大的变化(一般说来即跌价),而且危机也会淘汰那些效率较低的企业。在某一个产出部门,某种商品的价值,就不同的企业而言各不相同,但这些企业会同时共存,甚至还采用同一的市场价格。所以马克思一步步从本质上解释直接现象(经济生活的事实),诸如价格和利润,在他分析上述问题时,提出了一个新的折衷的概念:市场价值(马克思,g,第10章)。商品的市场价值是某个生产部门一个或一批企业的“各别价值”,而市场价格将围绕这一价值而波动。“市场价值”不必是那个部门中所有企业劳动费用的数学(加权)平均值。在某时期(在“自由竞争”的情况下一般短于经济危机周期)社会需求是否饱和,或者正好能够满足,或者当前的产出加上现有的库存在很大程度仍不能使之满足,根据这些情况,市场价值可能会低于、等于或高于平均值。在这三种情况下,将分别由生产效率比较高或最高的企业、生产效率一般的企业、甚至劳动生产率低于平均值的企业决定那种既定商品的市场价值。
  这就意味着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生产效率较高的企业会享受超额利润(超出平均利润之上的利润),而另一些企业则在上述三种情况下的平均利润以下的利润水平上运营,在第一种情况下尤其如此。
  资本的流动性,即正常的资本主义竞争,经过一段时间后一般会消除上述情况。但是,由于不可避免的短缺(如土地和矿藏之类非再生或不可替代的自然条件),或是由于制度上存在着障碍(如土地和矿物资源的私人产权使得现有资本无法得到利用,除非出价高于平均利润),这时,这些超额利润就会冻结不变,并持续数十年之久。这样,它们就成为地租,其中土地地租和采矿地租是马克思生活年代里最明显的例子,《资本论》第三卷中对此有大量的论述(马克思,g,第六篇)。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是他经济理论中最难的部分,比起马克思“体系”的其他主要部分来,他的追随者和批评者都很少对这一部分加以评论和发展。但是,地租理论并不是模糊不清的。与李嘉图和洛贝尔图斯(Rodbertus)的地租理论相反,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是劳动价值理论的直接应用。这并非意指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市场上会出现任何“补充”价值(即剩余价值或利润),恰恰相反,这种情况正是马克思和其他坚持劳动价值理论的人所深恶痛绝的。同时,它一点也没有土地或矿山会“创造”价值的意思。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只是表明,在农业和矿业中,较少的生产劳动在以上所分析的那种一般情况下能决定食品或矿产的市场价值,所以那些效率较高的农场和矿山就会享有超额利润,马克思称之为(土地和矿业)级差地租。马克思的地租理论还认为,只要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大体上低于整个经济的平均水平(或者更准确地说,农业的资本有机构成,即除去工资之外花费在机器和原材料上的费用,低于工业和运输业中相应的费用),那么,农业所带来的剩余价值的总数将自然增值,这种增值给了土地所有者兼资本主义农场主,而且它不进入整个经济中利润分配和再分配的总过程。
  这就为一种补充的地租形式奠定了基础,这种地租高于级差地租,马克思称之为绝对地租。这恰巧也是把资本主义土地所有者与农业或畜牧业的企业主长远区分开来的依据,这些人不同于小商品生产为主的条件下或自由农亚细亚生产方式下的封建或半封建土地占有者或大土地占有者。
  特别是到了20世纪,马克思关于土地地租和采矿地租的正确性已被历史事实所证实了。马克思曾经预言,尽管土地地租和采矿地租这些障碍,机械化终将进入粮食和原材料生产业,就像它长期来一直支配着工业和运输业一样,于是便会使级差地租不断下降(在最近25——50年里,先在北美,然后在西欧,甚至还有其他地方,在农业中这种情况越来越多了)。这一预言不仅已被历史所证实,它还表明,粮食的结构性的稀缺一旦消失,制度上的障碍(私有产权)就会基本上失去其阻碍资本流动的效能。因此,农业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参加整个经济的利润平均化总过程,是再也无法避免的了。由此,绝对地租趋于消失,土地所有权与企业化的农牧业的分离也会随之消失。确实,农场主于是会受到银行的摆布,但这时他们已成为被抵押出去的土地的私人占有者,而不是谷物分成制下的佃农或从不同占有者那儿租种土地的企业家了。
  另一方面,能源领域内再度出现的结构性稀缺才使得石油输出国组织的成员国在20世纪70年代能够把石油价格抬高10倍,也就是说,石油价格取决于生产费用最高的油田,从而确保了阿拉伯、伊朗和利比亚等国生产费用最低的油井的拥有者们获得最高额的级差矿业地租。
  马克思关于地租的理论能容易地扩展成关于地租的普遍理论,它适用于所有因资本极难进入而长时间限制了资本流动的那些生产领域。因此,它就变成了关于垄断和垄断超额利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也就是说,其形式是卡特尔地租(希法亭(Hilferding),1910RH )或技术地租(曼德尔(Mandel)《1972年》。列宁和布哈林的超额利润理论是建立在类似而不是相同的推理基础上的(布哈林,1914年、1926年;列宁,1917年)。
  但是,在把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普遍运用于所有这些情况时,应该像马克思本人运用他的地租理论时一样小心谨慎。资本主义就其本质来说是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那就是说,“许多资本”(即竞争)不会容忍任何“永恒的”垄断,一种从整个资本家阶级所瓜分的利润总数中扣除出来的“永久的”超额利润。包括原材料和粮食生产领域在内的技术创新,以及新产品取代老产品,最终将削弱或消灭一切垄断局面,尤其当利润差额大得足以证明有理由花费庞大的开支从事研究和投资时。
  •几门主要的社会科学的综合;•这些社会科学与解放人类的方案的综合;•人类解放的方案与现代无产阶级的真正自我组织和自我解放运动的综合;•真正的工人运动与革命的政治组织和行动的综合。这些综合还没有最后地定下来。它们并不是教条;而且,除了认识人类是人类的终极目标、是所有人类的行动的唯一测量标准之外,这些综合并不是从任何先验的、真理式的偏见中跳出来的。因此,它们永远受到新的实践所检验。它们必须经常地在新的经验和有关于过去的新资料的光照下,重覆地受到考察(有关于过去的资料,很多还是未知的)。
  反过来说,这个四重的综合内的很多东西,是建基在大量的、从许多经验和极其丰富的资料中引伸出来的知识上,因此决不能轻率地以局部的、事件式的新资料作印象主义的挑战。而且这个挑战本身必须受到,并且根据以后的事件加以修改,如果这些事件证实了原先的主题的话。更一般地说来,这些综合是建基在对资产阶级社会和人类历史的相继的生产方式的全面的研究上,也就是建基在全面地揭露某一社会的发展规律的能力上。任何片面的、拒绝作全面研究的方法,应该极其小心地处理,因为这种研究方法几乎必然导致错误的分析和不被事实所证实的预测。此外,这些综合总是意味着对最先进的学术和科学研究所提供的资料作批判性的吸收和对解放运动的批判性的分析,包括解放运动多次建立革命组织的尝试、多次解决“社会问题”的企图,以及对工人阶级多次进行自我组织和自我解放的努力。这样批判性的吸收和分析,不断地以辩证方式在追溯和创新之间来回。
  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中,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采取的理解现实(即是社会进化)的方法,这种钟摆式的运动是不可避免的。马克思主义不相信天生的知识,更不要说直觉。它既不片面地以无产阶级的“教育者”自居,也不片面地以历史运动(阶级斗争的多次起伏)的“裁判者”自居。它不断地从永恒转变中的现实学习。它了解到教育者本身必须受教育,而且只有一方面在科学的实践中、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的真正实践中扎根的集体的革命实践,才能产生革命家和所有劳动人民的自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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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6 12:36:28
马克思的货币理论
马克思的货币理论正如他的地租理论一样,都直截了当地运用了劳动价值论。因为价值仅仅是社会必要劳动的体现,那么,商品之间是按它们所包含的劳动量的比例进行交换的。铁与麦子交换是如此,铁与金子或银子的交换也是如此。因此马克思的货币理论首先是商品货币的理论。某一特定的商品之所以既能充当通用的交换媒介,又能起到货币的各种其他功能,恰恰是因为它是商品,因为它本身就是社会必要劳动的产物。这适用于贵重金属,也同样适用于古往今来曾起过货币作用于的所有各种各样的商品。
  因此,货币商品“固有”价值剧烈变动将引起总的价格水准的剧烈变动。马克思的货币理论认为,(市场)价格不过是在被选作为一种货币量度的货币商品的价值中商品价值的表现。如果1英镑等于1/10盎司黄金,那么,10夸特小麦的价格为1英镑这一公式就意味着生产10夸特小麦和1/10盎司黄金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等。开采金矿的平均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下降(例如由于较富矿脉被采尽的缘故),将导致平均价格水平的全面下跌,而所有其他东西却维持等价。同样,由于发现新的富金矿(例如1848年后的加利福尼亚;19世纪90年代南非的兰德),或者由于应用了突破性的新技术而使开采金矿的平均劳动生产率突飞猛进,所有其他商品的价格水平就会随之普遍提高。不考虑短期的波动,总的价格水平在长期内将根据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与黄金开采(如果金是货币商品)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之间的关系而变动。
  由于黄金像其他一切商品一样具有内在价值,因此不可能发生黄金膨胀,正像不会发生钢铁膨胀一样。从供需的变化造成短期价格变化这一概念上来说,造成黄金价值的持续下跌(正如别的商品一样)的原因,只能是开采黄金的平均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而不是黄金“过量”流通于世。如果对黄金的需求不断下降,只会使生产率水平最低的金矿倒闭,间接地引起黄金价值的下跌。但是对于货币商品来说,如果黄金专门用来作为国内或国际通用的储备资金,那么,这种过量生产就不可能发生。因此,黄金总会找到买主,当然不管如何,其价格将稳定不变。(根据马克思的经济理论,“黄金价格”这一概念毫无意义。由于商品的价格就是用黄金价值表述的价格,因而“黄金价格”也就是用黄金价值所表述的价格,因而“黄金价格”也就是用黄金价值所表述的黄金价值。)
  纸币,即钞票,是一种代表一定量货币商品的货币符号。在上述例子中,一张1英镑的钞票代表1/10盎司黄金。这是一个客观的“生活现实”,没有一个ZF或财政当局能随意更改,因而当纸币的发行量超过了一定比例时,就会自然而然地导致总的价格水平的上升,而别的东西总是保持着平衡。假如由于纸币的流通量翻了一番而经济中所花费的全部劳动时间却没有明显增加,致使1英镑突然间仅能代表1/20盎司黄金,那么,价格水平也会趋于翻番。1/10盎司黄金的价值仍然相当于10夸特小麦的价值。现在1/10盎司黄金要由2英镑钞票而不是1英镑钞票代表时,10夸特小麦的价格就会从1英镑上涨为2英镑(在使用10进位制之前即每夸特从2先令上涨为4先令)。
  这并不意味着在纸币的问题上马克思本人变成了货币数量论的倡导者。他的纸币理论与货币数量论之间虽然有着明显的类似之处,但两者的区别主要是,马克思不认为发行的纸币量与经济的(包括价格水平)总动力之间存在着任何“机械的自动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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