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货合同
甲方:四川华庭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
工程供应以下材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供货表:
以上乙方实际供货均必须以送到甲方指定的工程地点
并经甲方指定的收料员
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签字验收合格后为准。
二、计量及结算依据:乙方所供货物以甲方指定的收料员现场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质量以及本协议约定的材料单价,并在当月对所有的“项目部收料单”由甲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方能作为结算挂账的依据。未由甲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的票据不得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收料单的出具:甲方指定的收料员只有验收供货的责任,无权擅自对所收的供货定价或变更价格,所出具的收料单必须真实并按“项目部收料单”(一本四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所收供货的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均应以本协议为准。
四、质量要求:所有供货必须符合设计技术和满足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并承担与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致的责任。乙方的所供材料应当向甲方提供具有相关资质资格检测部门、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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