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在于是否应该这样做,经济在于在该做的范畴内怎么配置资源最好。给无钱的饥饿的人一口饭吃以保障他的生命,大家没有争议。这个例子与本帖提出的相似之处在于都是给予生命一线的人救济,不同之处在于钱或多或少。从伦理上讲,是可以放大的。也就是说你同意花1元钱救死扶伤,那么也就在伦理上同意花10万元拯救生命。
关键在不同处,就是以怎样的标准进行:是不惜一起代价,还是有付出资源的上限。那么,这就需要用到本帖也提到的投入产出方法。我们可以对人的生命、生命年、调整的生命年进行估价。这里的估价有很多方法,包括意愿支付法。当然这本身也涉及伦理问题,生命是否可以定价。由于社会的资源是有限的,姑且搬出这个假设,并且以社会的意愿价格为基础,这就有“政治或伦理基础”了。好了,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比较病人现在的生理状态和预期治疗后的状态,通过将生命状态转化成调整生命年,估计出治疗获得的价值。这里,同理就可以得到一系列不同治疗的货币产出。由于单位货币这里可以看作单位效用,或社会福利来看。如果社会福利最大化是我们普适的价值观,那么对它们排序,就可以得到哪些疾病应该在最先应该得到治疗。这点很重要
进一步地,我们就要讨论社会和ZF伦理了。基本的救济,没有人不同意。焦点在医疗很昂贵,ZF无法全面救济。这是ZF的预算硬约束,同样扩大地讲也是全社会的预算硬约束。这里势必就是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这个硬约束规定拿多少出来作为ZF卫生支出。确定了ZF卫生支出总额,就可以根据人群疾病谱的发病率及以上提出的排序,那么哪些人得了哪些病,应不应该得到社会救助进行治疗,就了然了。
注意,这里我用到的3个假设,一是ZF的目标是社会福利最大化,二是在全社会层面生命可以进行货币量化,三是ZF存在预算硬约束。
那么,在以上3个假设下,基本就可以避免帖子中的伦理和经济的问题。
不严谨,供探讨。很少灌水,如有意讨论,请发论坛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