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部药品调剂管理制度汇编
一.药学部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包括:
一、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二、病区药房工作制度
三、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工作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为确保门诊药房的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和本院药学部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门诊药房应做到品种较齐全,使医师有根据病人的病情选用药品的余地。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的处方,药学技术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科主任和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药学技术人员要掌握药物的理化性质,在体内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动态过程,了解各类药物的特点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开展药学服务工作,协助医师选药和合理用药。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