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加强宝地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
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
算工作的效益,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地产公司开发项目的预结算工作的管理
三、 职责
1. 集团公司成本控制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
查。
2. 集团相关部门及所属各地产公司从事预结算管理工作的计价、审批和其
它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1.原则
1.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程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
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和被动接受财物等任何损公肥私的事情,
如出现损公肥私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2 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必须以客观事实、工程经济合同
和有关规定为依据,忠于职守,从严把关。
1.3 互审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审及审核
内部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需经过多级审核,并具有审核的书面记录和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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