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内蒙古多伦协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通防队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二
○一四年五月一五日重新修订并
发布实施。
1 总那么1.1总经理是
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
“一通三防
〞工作总负责。
1.2总工程师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
“一通三防
〞的技术业务领导工作,对总经理负责。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
“一通三防
〞工作例会,研究解决
“一通三防
〞存在的问题,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对
平安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处理。
合理开拓布局和采掘安排,保证矿井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采取措施减少串联通风,杜绝不合理的通风。
分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全矿
“一通三防
〞的技术业务工作。
1.3副总经理负责其分管范围内的
“一通三防
〞工作,副总工程师负责其分管范围内的
“一通三防
〞技术业务工作。
1.4通风队是全矿
“一通三防
〞工作业务管理部门,负责通风业务管理与考核,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具体负责全矿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灭火、
平安监测、自救器工作的业务技术管理及考核,并对其分管范围内的
“一通三防
〞工作负责具体实施。
1.5平安监察部对
“一通三防
〞的平安技术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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