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商 标 权
“兰贵人” 商标被撤 
从上世纪90年代,被台湾人称为“人参乌龙茶”的“兰贵人”经福建省传到大陆,发展到现在,产值每年高达数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有数千家生产、销售商。目前,光是广东、广西、福建、云南、海南等六省(区)的“兰贵人”市场产值已超10亿元。
海南澄迈县万昌苦丁茶场(以下称万昌) 2002年4月9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兰贵人”商标的申请,2003年5月28日该商标正式注册成功。海南省茶叶学会于2003年7月恳请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兰贵人”的商标注册。2008年8月25日裁定撤销“兰贵人”的商标注册。万昌于2008年9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海南省茶叶学会被作为第三被告 。2009年1月9日,迫于无奈的万昌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院、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其他生产、销售商的起诉 。
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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