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目的:为统一及提高事业部形象,保证高效及时的宣传效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为规范事业部各部门、分支机构对外宣传品、印刷品及广告宣等传品的制作,节约成本、规范流程及明确合规责任。
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及全部下属分子公司。其中,市场部为公司对外宣传品、印刷品及广告等宣传品的管理部门及监管部门。
本规定所指宣传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宣传册、宣传单页、名片、海报、展架、刊物、广告、办公用品
、横幅、提袋、礼品、及各类字牌等。
各部门需求宣传品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申请宣传品制作必须遵循“设置合理、形象统一、图文得当、导向明确、合法合规
”的原则。各级领导、监管部门应加强审核,确保宣传品制作必须必要,杜绝浪费和添置过滥。
事业部“
VI形象识别系统
”对宣传图文版面有限定要求的,从其规定;
VI无明确规定由监管部门确定审定与制作图文设计。
宣传品预算及费用管理
市场部每年根据事业部实际需求情况统一制定宣传品计划并制定相关费用预算,宣传品统一制作或采购与管理。事业部统一的宣传品制作与采购费用由市场部承担。
各部门机构单独需求的宣传品,需要向市场部提交宣传品制作或采购申请,由市场部核算并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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