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性事故和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
工程部下属的
各劳务队均应编制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加以落实。
第二条工程部本着“工程统一协调、下属各劳务队
组织实施、应急事件分级处理、全员动手抢险救灾
〞的原那么,使事故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与职责、联络报告程序、指令下达程序、应急指挥规定、实施方案、善后处理和应急演练等内容。
1、.组织机构与职责应包括本
工程部的应急组织机构、指挥系统、日常值班机构 、医疗机构、后
勤保障设置及
工程职责和负责人、值班制度等。
2、联络报告包括发生各类突发性事故或险情时,向上级应急组织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程序,及同有关部门、外部机构的联络程序和采用方式等。
3、指令下达包括发生各类突发性事故或险情时,本级、上级应急组织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指令下达程序,对有关部门、外部机构救援力量协调指令传递方式等。
4、应急指挥规定包括发生各类突发性事故或险情时,各级应急第一指挥者
、第二指挥者的排序,尤其是现场指挥者丧失指挥能力时,应事先确定
担任指挥者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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