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术语是对本规范特有术语给予的定义,尽可 能避免本规范贯彻实施过程中由于不同理解造成的争议。本《规范》术语共计52条,在“08规范”23条的基 础上,新增30条,修改16条,保留不变的6条,本章变 化较大。
第二节        术        语
一、新增30条: 二、修改16条:
三、保留不变的6条:2.0.1        工程量清单;2.0.5        措施项目;2.0.7        项目特征2.0.37 工程造价咨询人;造价工程师;造价员。
2.0.1
规范原条文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项目 和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保留修改条文】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