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规范学校
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
使用效益,
增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
凉州区中小学财务管理
措施》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
实际状况,特拟订本制度。
一、教育收费
为贯彻区教育局、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
有关规范教育收费、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告知精神。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
私自增长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
原则或搭车收费。凡违反收费管理政策,有乱收费行为
学校和个人都将
予以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二、学校收入
学校公用经费收入由上级财政部门统一拨入学校财政账号,其他
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
非税收入收据和往来结算收据,不得使用自制
收据,“白条子”入账。
三、学校支出
1、购物:学校
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
凡预算中没有安排
购物项目学校不得安排支出。学校因工作需要,
购置教学及平常办公用品等,原则上应由校委会
及学校理财小组
讨论通过后方可
购置;所有大项开支,
学校在实行前应书面
申报区教育局
,经同意后,办公购置
再按有关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其他维修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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