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控制表
目 录
目的和适用范围
平安管理平安责任处分规定珠海深能洪湾电力
外包工程
平安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加强公司外包工程
平安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身和设备
平安及电厂生产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部[电力生产
平安工作规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的
平安管理,平安责任及处分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来检修工作。
2.平安管理2.1外包工程
平安管理应贯彻
“平安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防止
“以包代管
〞。2.2工程管理按公司外包工程管理监督制度
〔规定〕执行,外包工程接受电厂安监部门的
平安监督。公司外包工程部门对外包工程负有全过程
平安管理领导责任。
2.3外包工程无论采用任何承包方式,都必须签订合同,同时签订
平安协议,明确承包双方
平安负责人和双方
平安责任,平安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平安协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订。
2.4外包工程工作票实行
“双工作票签发人
〞制度。2.5承包单位的资质条件:承包单位在进行报价的同时,应提供承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包括:单位
根本情况、业绩、与所承包
工程相适应的安监机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