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资管清算
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恒天財富(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为加强和规范
资产管理的清算
管理,规范和完善公司契约型基金托管业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强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经营质量,依据
银行业务要求、
中融的入境结算流程以及客户清算业务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资管清算
银行业务
第二条账户办理
。公司只有一名董事,
在账户办理时
,该名董事
需亲自前往银行办理签字确认;如果
公司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
需至少两名董事前往银行办理签字确认。
第三条 银行账户日出镜限额。开立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设置每日出境的限额,如不设置,中行默认
限额为20万元;可以设置当日出境
总限制额度(最高应该是
1000万
),也可以
设置每笔
限额。第四条交易所只对接一个结算账户,
该结算账户将与
各银行间的
进行结算,需选择一家权限较大的银行
设立结算账户,其中:汇丰、恒生、中央银行的权限都比较全面
;同时香港客户经理
的操作权限比较
大,需要选择一个关系
比较好的客户经理。
第五条自有账户
可根据公司业务情况设立
:支票户
、储蓄户或者定期户(一般用于理财
)。第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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