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
首问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局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规范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增强责任感,进一步推行首问责任制,为办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2、所有工作员工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责任
1、不论服务对象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相关,都需要热情接待、认真回答、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
2、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要如何办理等。
3、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范围之内的事情,首问责任人要给予耐心说明,并负责指引承办部门或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办理。
4、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部门一同解决。
5、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首问责任人要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告承办部门办
理,并告知来电人。
6、承办部门或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必须按服务准则和时限的要求,热心给予办理,属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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