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
一次性告知综合手册
大兴工商分局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登记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登记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需到市工商局办理
一、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登记
〔即时〕〔一〕办理机关:北京市工商局
〔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投资人授权
托付意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填写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投资人授权
托付意见外,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件证件:
1、使用自然人姓名
〔该自然人应当是投资人
〕作字号的应当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该自然人同意使用其姓名的授权
〔许可〕文件。需要注意的是,所用投资人姓名如与
党和国家
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及名人的姓名相同的,不得作为字号使用。
2、在同一行业内申请使用相同字号的应当由字号所有权人出具授权
〔许可〕文件以及加盖其印章的执照复印件。
授权〔许可〕的名称不得对公众造成
欺诈或引起误解。
3、使用商标中的文字作为字号的应当提交商标所有权人出具的授权
〔许可〕文件、商标注册证书
〔不能提交原件的,
能够提交加盖商标注册权人印章的复印件
〕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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