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企业运营与内部控制
3.4.
6.1.4公司设备
闲置与报废处置管理办法
(2017年3月修订)
第一章 适用范围及目的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设备的报废管理程序,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二条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公司分管设备副总经理全面领导设备报废管理工作,负责设备资产处置的审批。
第三条装备工程部
归口负责公司设备报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办理设备报废的相关手续,组织对申请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和对已报废设备进行处置
,组织闲置设备对外租赁
。第四条各使用单位
负责填报《设备报废申请单》(见附件1),参与对申请报废设备的技术鉴定,对申请报废设备进行保管,对报废设备的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资本与财务部
负责核销报废设备的固定资产,并参与报废设备的资产评估及处置等工作。
第六条审计与风险管理部
参与报废设备的资产评估及处置等工作。
第七条战略与市场部
参与报废设备的资产评估及处置等工作。
第八条监察部负责对报废设备的资产评估及处置等工作程序进行监察。
第九条相关部门
按照各部门职责履行各项相关业务。
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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