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契约型私募投资
基金流动性管理办法为加强我司契约型
私募投资
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管理,防范运行风险,提高资金收益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
我司契约型私募基金
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
办法。总则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
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财富)
所有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第二条 管理机构
总部财务管理中心下设清算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资产管理事业
部基金日常清算和流动性管理工作。
清算部具有管理和服务双重职能,与资产管理事业部
在流动性管理工作中是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
在日常清算工作中
是监督与被监督,
服务与被服务的
关系。第三条依据流动性净头寸=流动性供给-流动性需求
(一)供给来源:新的客户投资款、
所投项目本息兑付
款、项目的
受益权转让、兑付准备金的减少、资本市场投资赎回
(二)需求来源:客户投资款到期本息兑付、各类项目投资、资本市场投资、兑付准备金提高、所得税的支付等
第四条原则流动性管理就是通过资产和负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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