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流动性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司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防范运行风险,提高资金
收益,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司契约型私募基金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
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财富)所
有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第二条 管理机构
总部财务管理中心下设清算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资产管理事业部基金
日常清算和流动性管理工作。
清算部具有管理和服务双重职能,与资产管理事业部在流动性管理工作中是管
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日常清算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第三条 依据
流动性净头寸=流动性供给-流动性需求
(一)供给来源:新的客户投资款、所投项目本息兑付款、项目的受益权转让、兑
付准备金的减少、资本市场投资赎回
(二)需求来源:客户投资款到期本息兑付、各类项目投资、资本市场投资、兑付
准备金提高、所得税的支付等
第四条 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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