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住所: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省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有关规定,甲方因工作需要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天),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试用期内,甲
方有权对
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
“不符合录用条件
”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
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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