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自主建设工程
1、自建工程1、定义:自建工程是指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不通过其他公司直接作为单独建设单位出现的工程项目。特点表现为:非EPC建设形式、无管理公司或合作单位,全程对工程直接负责。2、工作范围:⑴进度掌握、投资掌握等方面;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的施工平面布置;⑶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⑷首批重要材料、构件和设备进场验收;⑸两点一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⑹材料、设备样板〔本〕确实定;⑺材料样板间的验收;⑻施工样板、样板房的质量验收;⑼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隐藏工程验收;⑽单位工程竣工验收;⑾工程进度掌握点确实定;⑿施工形象进度的核查确认;⒀总承包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计量与确认;⒁总承包施工合同范围以外的工程计量与确认〔工程变更、图纸以外〕;⒂工程变更管理;⒃费用索赔的处理;⒄工程延期、延误的处理;3、
2、执行标准:工程建设标准指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在建设工程中严格根据我国各级标准。我国标准的分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⑴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⑵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