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1、附件2: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技术要求一、基本规定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拍摄应当与工程建设同步,真实记录工程建设过程的实际状况,全面反映建筑物〔构筑物〕的整体面貌,能够系统记录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和成果。2、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必需图像清楚、稳定,色彩还原精确,被摄主体没有明显失真变形,禁止技术处理。3、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对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进行预验收。对改建、扩建和修理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据实补充、完善,重新编制声像档案,并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二、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要求
2、1、反映工程原址、原貌及周边状况的声像档案;2、记录工程建设活动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如拆迁状况、招商引资、签约仪式、工程招标与投标、奠基仪式等的声像档案;3、记录基础施工过程中工程测量、放线、打桩、基槽开挖、桩基处理等关键工序的声像档案;4、记录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整体状况,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隐藏工程施工,内外装修装饰的声像档案;5、反映工程采纳的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声像档案;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