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加
强财政公共支出管理,提高学校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我校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规范运转,根
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校各部门及后勤服务总公司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的政府采购
。这里的财政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三条政府采购包含内容: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预算内及预算外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方式,获取实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管理体制:政府采购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
。学校的采购工作统一归省教育厅财审处直接管理
,我校由财务科、物资设备科、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完成。
财务科根据省政府采购办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采购政策及原则,完成如下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政府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及
法规。2、根据省政府采购办法的要求,制定学校采购政策及办法。
3、监督和
管理我校政
府采购活动。
4、根据各部门的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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