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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经济史与经济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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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1
3 凡勃伦不同,康芒斯特别重视从法律观点研究制度问题,成为制度经济学中社会法律学派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康芒斯第一个区分了“分析的”与“机能的”法学与经济学。分析的法学唯一关心的是权力,以及一种授权,是被授权者可以发动统治权的暴力;分析的经济学唯一关心的是稀少性,是一种以个人完全自由、无限聪明和绝对平等为前提而构造的纯粹经济学。这种研究的局限性是明显的,因为统治权威经济活动都不可能在分析的真空中进行,法律赋予个人的主要权力正是公民在经济上的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法律还通过剥夺能力和特免造成经济上的暴露或自由,从而形成公平的竞争,这种法律对经济学的关系即“机能的”法学;同样的,经济学对法学的关系即“机能的”经济学。
如何把法学与经济学结合起来呢?康芒斯提出在二者的关系中引入时间因素。因为分析的方法既没有时间也没有未来性,它是纯粹静态的关系;而时间因素含有现在交易的预期后果,未来性可以理解为预期的权力、应负责任、特免和剥夺能力。权利与无权利、义务与无义务都体现了公民现在的意志与预期的权力之间的关系。只有在社会有秩序地运行其权力时,公民才能视预期为理所当然
摘自《西方经济学经典名著选读》第二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康芒斯《制度经济学》的中文导读结尾两段(158页)标有颜色字段我怎么读都读不懂,特请方家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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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1 22:44:19
有时候在读一些外文书的时候,翻译过来的著作比原版的更难读,如果以后类似于这样的情况,建议楼主找来原版读一读
——这是很多人的体会,说实在的,有的时候,翻译者对经济学是一知半解的,在这样一知半解的情况下,自己读原文都十分吃力的情况下,再指望他们把中文的翻译清楚是不可能的。这不是针对上面的书而说的,而是很多译作中的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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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3 22:06:10
上一篇回复,说的很实在,,找来原著读一读,但我英文实在是差,这样的功底怕是十年后也达不到,回想老师上该课时也充满疑虑的神情,真希望编辑此书的杨瑞龙教授能在词句甚是难懂之处多做些说明,或也可有大功效。下一篇回复,充满了对我国思想学说发展的普遍思虑,且从遣词造句即可看出文字功底之深厚。二者都是可以做我师之人。甚是感激二位的回复,略显遗憾之处是我的疑惑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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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3 15:34:26
哎~我英文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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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6 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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