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辅助全区经济发展措施
年12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有利的契机,创造了良好的平台。为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积极助推港口城市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若干措施如下:
一、优化注册登记服务,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
1、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以注册登记窗口为载体,大力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对政府确定的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涉农企业以及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群体创办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开通“企业之家”专线电话,实行重点项目专岗服务制、重点项目挂钩联系制,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2、继续下放登记权限。全面委托基层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各类注册登记业务,方便业主就近办理注册登记事务。
3、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对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3个以上大类的,允许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供即时办结的高效率名称预先核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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