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采暖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供方(甲方):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需方(乙方):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律师提示】标明基本信息,比如法定代表人、电话、住址等,可以快速确认当事人信息,避免日后争议因无法送达带来的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市关于供热采暖的管理及物价方面的规定等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乙方采暖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情况:
□ 符合节能标准;
□ 正在实施节能改造;
□ 不符合节能标准;
□ 其他:
。2、采暖计费的建筑总面积为
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甲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甲方承担。
3、热量结算点设置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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