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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2

美国证交会(SEC)已批准了几家证交所提出的、旨在提高私人公司借壳上市门槛的新规定,以此回应市场对于一些中国公司通过借壳上市规避会计规则的担忧。

今年早些时候,一些通过“反向收购”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成为卖空者的目标。这些卖空者认为,美国审计机构不具备恰当的能力,对这些公司在中国的运营状况进行监控。
本周三,美国证交会批准了多家证交所今年早些时候提出的反向收购新规。不过,有些投资者担心,由于新规则可能影响到一些小公司的资本形成,所以审查应针对公司本身、而非反向收购这种结构。
现在进行反向收购将需要经过为期一年的“成熟期”。在此期间,反向收购公司的股票只能在场外市场交易,但仍需按上市公司的标准提交财务报表。
这些公司还必须满足过去60天里至少有30天股价不低于4美元的要求,才能申请上市。
一些证交所表示,在过去,此类交易的承办人能够人为拉高股价,以满足上述标准。
纽约证交所(NYSE)在一份声明中称:“我们认为,提高反向收购的标准将有利于投资者和发行人;证交会能够细心注意到这个重要的问题、并在此发挥领导的作用,我们表示赞赏。”
过去,很多中国企业赴美上市融资。美国各证交所的这块业务一直非常繁忙。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PCAOB)发现,美国上市公司中有215家在中国开展业务,其中大多数是通过反向收购上市的。
译者/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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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3 15:06:41
早就应该出台,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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