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问责制”实施
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和差错,特制定
“问责制”实施办法
。二、定义
:问责制:
指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和各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
和工作范围内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扯皮推诿,耽
误工作,
导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
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问责原则:实事求是
、“谁主管、谁负责”的
原则。四、问责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五、责任追究的内容:
(一)决策责任追究
1.公司部门负责人
制定工作计划或
规划各种经营方案等时,擅自决策或擅自改变上级领导、集体的决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事后证明,决策人所做出的决策出现明显、低级错误或严重过失并给公
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对公司决策不理解、不进行沟通,以消极态度对待工作,效率低下,不
能分清工作安排的轻重缓急,造成公司工作开展缓慢的。
(二)领导责任追究
1.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决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
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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