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简介 1. 正文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审查表》 3. 审查工作用表格《审查通则》正文中原则性规定和要求的说明《审查通则》与具体产品《审查细则》的关系
《审查通则》正文中的原则性规定和要求
对食品生产企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10条规定和要求 1. 环境条件要求 6. 人员要求 2. 生产设备要求 7. 检验要求 3. 原辅材料要求 8. 包装及标识要求 4. 生产加工要求 9. 贮运要求 5. 产品要求 10. 质量管理要求
《审查通则》正文中原则性规定和要求的说明
------卫生环境条件
“企业生产加工的卫生条件及污染物处置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1.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首先 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 2. 厂区、车间的环境应符合《现场审查表》及具体产 品《审查细则》中对生产场所的要求; 3. 污染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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