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妥善处置重大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
维护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正常稳
健运行, 切实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  确保 **金融和社会稳定,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
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我行发生的机构变
更重大事件、业务经营重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各类金融
案件以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事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 **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各分支机构。
 第四条  各分支机构网点负责人为本机构的稳定信息联
络员,负责向总行领导及行政综合部报告重大事项及重要信
息;行政综合部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
 第五条  总行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当在事前三日报上级
主管部门、当地人行、银监分局备案。
   (一)业务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需暂停营业或调整营业
时间;
   (二)拟开展重大重组改制活动。
 第六条  辖内各分支机构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
向总行或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一)辖内各分支机构出现因各种非正常因素引起众多
客户在短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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