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使重工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结合
各部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重工在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类型、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3 管理机构与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行政管理室
综合管理部行政管理室为档案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
重工档案工作相关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
重工档案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工作。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归口类别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保管、移交等相关工作
,且至少保证一名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3.3 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3.3.1
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行政上隶属于所在部门,负责归口类别档案的管理工作,业务
上接受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
3.3.1
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如
因各种原因
专(兼)职
档案管理人员离职或调离岗位
的,必须在离岗前将所保管的档案向本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移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或调离手续,同时
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接替档案管理工作,
并报档案主管部门备案。
4 内容和要求
4.1 档案收集
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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