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办法1
为规范公司的货款结算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4.1月结
月结是公司
要紧的货款结算方式。每个月的20日至25日,为我公司财务部门的货款结算时间。
4.1.1
每个月的15日至20日,供应部与
有关供货商取得联系,将各供货商上月底(截止到上个月的25日)的供货情况进行统计、核对。
4.1.2
核对无误后,供应部开具《现金支付计划审批单》,报总经理审批。
4.1.3
总经理审批后,转财务部,财务部按总经理审批意见准备资金。
4.1.4
通知供货商到公司财务部领取货款,
或者由财务通过银行将货款汇至供货商帐户(需扣除手续费)。
4.2不定期付款
若因客户原因
或者特殊材料行业限制,月结协商不成,可采取
“不定期付款
”的结算办法。
4.2.1
“不定期结算
”的方式有:压批结算、月结、一月两结、货到付款等方式。
4.2.2
不定期结算的额度由供应部自行确定。
4.2.3
不定期结算的时候,由供应部填写《现金支付计划审批单》,报总经理审批。
4.2.4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于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前交财务部,由财务部筹备货款。
4.2.5
货到付款时,采购员在采购前应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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