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的合同包括: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工程合同。
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物品供应商、印刷制作商、广告推广商签订的合作、合伙合同。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合同的起草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凡有国家印制的专业规范合同,应优先采用。
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意思表达清楚,不模棱两可,令人产生歧义。
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合同中的
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涉及合同标的金额必须同时标示人民币大写数字。
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所有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和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签约的目的和依据。合同标的。
数量和质量,包括检验标准和方式。
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条件。
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
的条款。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
生效时间和条件。
约定的联系方式。
签约双方的开户银行和账号,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双方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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