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唐地产集团南宁城市公司
项目交房后工程维修整改管理办法
(讨论稿)
修订记录
为规范地产
公司内部及
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之间,
在项目物业交付后工程维修整改、配套设施完善等事务的处理程序和原则,以确保快速、高效地处理上述事务,
避免因处理不及时造成业主投诉,从而提高公司品牌美誉度。
适用于大唐地产集团南宁城市公司下辖
项目已交房物业的
工程维修整改、配套设施完善等事务
(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户内、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等)
。为了便于管理,对维修整改期进行分阶段对接管理
:阶段一:
集中返修期
项目每一批次交付后的三个月为集中返修期,该阶段由地产公司项目部负责其
工程维修整改、配套设施完善等工作
。阶段二:
零星返修期
集中返修期结束后至交付一年内,若地产公司项目部尚未撤离,则由项目部负责其
工程维修整改、配套设施完善等工作
;若项目部完工撤离的,在集中返修期整改率达
95%后,移交至地产公司工程部负责。
阶段三:交付物业
集中返修期结束后至交付一年
,并排除集中返修期的所有返修内容,由地产工程部组织移交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后期的维修管理。
4.1地产公司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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