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暂行)管理办法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均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刷 (打)卡。(二)员工上下班刷(打)卡后,应在上班时间内到 达工作岗位,否则,按迟到处理。(三)员工因任何原因(卡无磁、损坏、忘带卡等) 不能及时刷(打)卡,应立即到集团人力资源 部进行登记,由当日值班人员进行确认。(四)代(委托)他人刷(打)卡,责任双方各罚200 元。对一天未出勤仍让别人代为打卡的当事 人,按旷职处理和扣除其本人月工资总额的10%。
(一)员工的工作时间是指不包括吃饭、休息时间的实际劳动时间。 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安排工作时间。职员正常 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8:00;含午餐 及午休时间一小时,为中午12:00至13:00。作息时间如有变 动,以人力资源部的通知为准。 职员每周六、日公休;并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政府临时公布 的休假日。(二)各部门员工必须按照其排班表上所编班制,按时上岗工作。(三)如上下班时间有所变化,部门会提前通知员工。(四)上下班时间不是指进出工作岗位的时间,而是指实际工作时 间。(五)员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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