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TIANJIN 20TH METALLURGICAL CONSTRUCTION CO
.,LTD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
编码:C/E4.4.6-18
批准日期:
2005-07-10
生效日期:
2005-07-15
编制:工程管理部
审核:田永成批准:刘长青
目的为有效控制作业场所噪声的排放,对噪音污染予以防治,改善生产和生活环境保护人身健康。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作业场所噪音污染的控制和防治。
2职责2.1工程管理部
2.1.1
是本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各单位环境噪声防治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1.2
负责对作业场所噪音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制定,并对办法的执行情况进
行抽查和监督。
2.1.3
负责噪声设备的选型和采购。
2.2项目经理部
2.2.1
负责对作业场所产生的噪声源进行识别、评价。
2.2.2
负责开工前将对噪声源的控制要求向施工单位和分包方进行明确。
2.2.3
负责对项目作业场所噪声排放控制措施的实施、检查。
3工作程序
3.1设备的选购,安装和降噪
3.1.1
设备的采购部门在满足质量的前提下,采购低噪音设备及备件,满足《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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