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真实世界经济学(含财经时事)
1096 0
2011-11-15


来源:21世纪网

  11月9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分红事宜作出了最新的规定,这被认为是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上任后的“第一把火”。而在本周即将上会的IPO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足以说明这一政策已经落到实处。

  11月14日过会的千禧之星(过会被否)在招股书中承诺: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同是在14日过会的广西绿城水务也承诺: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新华人寿也承诺,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实施完毕不少于10亿元的特别分红,年分红比例为10%。不过,截至2011年9月30日,新华人寿未经审计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86.58%,未达最低监管要求。根据相关规定,中国保监会可对新华人寿采取限制向股东分红等措施。但新华人寿也同时预计,若完成A股及H股发行,其偿付能力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不会因此构成特别分红的限制。

  相对以上几家公司,分红条例最大手笔的当数苏州通润,公司承诺,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5%,或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75%。

  目前看来,重点提示股利分配政策的5家公司招股书中,均确定了现金分红政策,但从现金分红的比例来看,除了苏州通润以外,基本都在10%的较低水平。专家建议,上市公司应该通过提高公司的年度收入来提升分红比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