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奖惩管理规定
——试行版——
第一条总则为配合公司对工程项目新管控模式的实施
,进一步加强
“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绿化广场及配套工程
”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全面管理。充分发挥
项目部员工的
积极性和才能,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旨在为对项目奖惩提供操作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区绿化广场及配套工程
”的奖励管理。第三条奖励条件说明:项目部同时达到以上四种条件时,才可获得以下奖励。
第四条奖励方式说明:1、奖金在次月的15日之前兑现。
2、此奖罚为项目部特定的措施,年终奖、福利等与此不关联。
3、非项目部管理人员主观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总工期顺延,非项目部管理人员主观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工程款的不到位、图纸重大变更、监理业主设计院等引起的工期延误。
第五条办理流程
1、项目部向集团总
办提出奖惩建议,经调查属实后,由总裁
办填写奖惩意见书,经
公司董事长
审批后执行。
2、财务部建立专门的奖惩基金台帐,对涉及金额的奖惩,经审批的奖惩意见书由
总裁办抄送财务
部、行政人事
部和奖惩对象。对罚款,由行政人事
部在当事人工资中扣除,对奖金,由财务
部从奖惩基金台帐拨出现金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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