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年4月19日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维护我市矿业秩序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20日到5月9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打击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尤其是对市政府已经公告关闭的矿山企业,进行逐矿逐点清查,对未关闭到位或存有死灰复燃条件的,严格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标准关闭到位。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有效遏制我市境内的各类违法采矿行为,确保我市矿业开采秩序更加稳定有序。
二、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从4月20日起到5月9日结束,为期20天,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和现场排查阶段(4月20日—4月22日)。由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门会议,传达贯彻市有关会议精神,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矿山企业进行详细地摸排,结合实际,逐矿逐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各涉矿乡镇和有关部门也要召开专门会议,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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