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代理现象
目 录
一、案例导入
二、原因分析
三、危害分析
四、应对措施
案例导入
2001年,某跨国广告公司实行“零代理”,将媒介代理佣金的15%退还给广告主
案例二
2009年7月,宝洁广告新政实施,除了将中国的非电视媒体投放代理公司更换之外,还决定今后由宝洁亲自出马,和媒体展开谈判
案例一
随着广告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广告公司为了争夺广告客户,占有更大的市场资源,不惜打出低价甚至零价格牌,将媒体的15%的返利以各种形式返还给广告主
强势媒体和强势企业纷纷自办广告公司,跨过广告代理直接相互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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