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房地产管理法规XX10
第一节 概述
一、房地产的概念广义:包括一切作为不动产的土地、房屋及固着于土地、房屋上不可分离的部分。狭义:仅指城市中具有商品房意义的房地产。 不论是广义上的还是狭义上的房地产,从财产的含义上讲均为不动产。财产——财产的位置是不能移动——房地产所有权或不动产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出售、馈赠、抵押、交换等处分的权利)
二、房地产法的概念广义:是指调整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各种服务活动中形成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条例等的总称。狭义:指国家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对城市房地产关系做统一调整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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