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生产经营使用非食用明胶系列案件纪实ppt-
一 群众举报,一举端掉非食用明胶加工肉冻黑窝点
2007年4月2日,德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四科根据群众举报,突击对位于德城区南部辛庄社区××号的肉冻加工业户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发现该肉冻加工业户刘某2人加工的成品肉冻晶莹透亮,肉皮不多但很有弹性,用手挤压也不松散,明显与正常肉冻的感官不同,现存肉冻大约200公斤,并且在加工过程中使用了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添加剂专用标识的非食用明胶4袋,每袋25公斤,进购时未索取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该批明胶的检验合格证明,后来仍不能提供这些索证资料。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当即对该业户下达了《行政处罚控制决定书》,对加工好的成品肉冻200公斤及非食用明胶4袋100公斤进行了封存。
一、群众举报,一举端掉非食用明胶加工肉冻黑窝点
经合议认定,该肉冻加工业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第(八)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对该肉冻加工业户作出“取缔,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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