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晚报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接到群众投诉称,中南大学以湘雅医学院无钱,无力改变医学院校园面容为由,将湘雅医学院大门所在的“黄金旺地7亩”,并连同“湘雅医学院校门”违规廉价卖给了某开发商建商业大厦。目前公司正在挖地基,“校门”随时可能被拆毁。
  “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此次买卖过程有多处不合常规之处。”投诉者、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一名李姓教授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此次交易,一没有公开告知或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湘雅医学院员工意见,湘雅医学院所有10多个二级党政机构负责人都没有同意出卖“校园门口”土地和拆“校门”,无一单位签字盖章。二是所有买卖文件资料均是中南大学主要领导和分管开发的一名副校长运作办理,尽管大学高层讨论过,但并无基层单位意见。湘雅医学院和3个附属的湘雅医院的教职工都反对此事。
  对于投诉中提到的,湘雅医学院所有10多个二级党政机构全体负责人都没有同意出卖“校园门口”土地和拆“校门”,无一单位签字盖章。中南大学宣传部门回复称,自2007年7月至今,中南大学数次校务会议及多次专题会议都责成包括湘雅医学院在内的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精心谋划、务实推进,确保群众满意,促进学校发展。其间,湘雅医学院、湘雅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在学校领导下开展了大量的,包括各种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在内的工作。
  对于“土地性质是否发生变化,相关手续和程序是否合法完善”等问题,中南大学的回复是,根据建设和融资的需要,区域内5656.8平方米已变更为医疗卫生出让地(长—国用(2011)第084733号)。
  “如果中南大学真的将原先的划拨用地转为出让地并出卖给开发商,那么不仅必须经过该校决策层的集体表决,而且必须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民商法研究学会会长屈茂辉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南大学作为国家教育部直属院校,被处分的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给该学校的。学校虽然可以直接支配财产,但必须遵循国家现有的法律规定,不能私自转变土地的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原有的审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