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事故的风险防范和处
培 训 注 意 事 项
(一)时间安排:2010年12月3日下午2:30至6:00。 (二)参加人员:项目公司全体人员(工作性质决定不能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除外),项目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投影仪播放(与培训讲解同步),并提前半个小时配合集团法律事务部做好电话调试工作;(三)设备要求:投影仪;(四)培训记录:项目公司对所有参加人员做好签到工作和培训记录,并填写《XX中燃“12.4”法制宣传日远程电话培训参加情况统计表》(五)拍摄照片:项目公司应当在远程电话培训的开始、中间和结束各拍摄现场照片一张。 (六)反馈:项目公司应于2010年12月8日前将现场照片以及《参加培训人员情况表》发送至法律事务部叶彬雯邮箱:yebw@chinagasholdings.com(七)活动联系人:活动联系人:集团法律事务部叶彬雯,0755-82951291,18923828968
加强管理 规范运营 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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