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3.不断增加的社会关爱(最低生活保障)
2011.11.17
我1951年3月22日出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1968年3月2日接到入伍通知书并穿上军装,1973年3月2日复员,4月成为产业工人,1978年考上大学,1981年成为ZF公务员,1984年7月开始担任处级领导干部,2000年3月被以受贿罪开除党籍公职,2011年3月22日年满60周岁开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得以了解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我享受全额保障,每月380元人民币,外加每月和年节物价补助25元人民币,从年满60周岁开始。我没有住房,可能是(经过省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查)唯一没有拿过昧心钱、为自己和亲友捞过房子的“贪官”(这是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荣耀),因此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以往是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第二年开始,今年改为可以从批准最低生活保障的次月申请,批准后享受,我是从5月开始补发的,每月384元人民币。我没有任何养老保险,可能从10月份开始地方ZF通过农村信用社参照农村养老保险为年满60周岁没有养老金的城镇居民每月发放55元人民币的最低养老金。前天,区ZF又为低保人员发放了每月20人民币的定点爱心购物卡。
我也没有医疗保险。2011年低保户申请医疗保险需要缴纳88元人民币,2012年改为38元,据说年终可以退回。我刚刚申请,没有相关经历。
低保户不用缴纳楼道卫生费,有时还有社会关爱,最近社区内的冬冬食品店连续几天为社区低保户、五保户和年满65周岁的社区居民每天免费提供4个馒头(1000份)。
有些开销是硬开销,例如房租和看病支出,自己说的不算。有些开销是软开销,可以自己掌握,例如购物和饮食。身体健康,加上精打细算、亲友帮助,最低生活保障还是可以维持基本生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