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恋爱期间纠纷的法律实务处理 一、恋爱期间的财物馈赠及借贷纠纷(三)司法实例案例1、恋爱期间父母赠与财物是否应返还?小明(男)与阿兰(女)是双方父母撮合认识的。小明的母亲很喜欢阿兰,恋爱期间没少买东西给她。什么衣服啦,香
案例2、16年恋爱马拉松未及终点。1991年夏日里,36岁的陈先生在上海初识了小他10岁的湖南姑娘方某,开始了两人的恋爱关系。方某毕业于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曾担任上海乐团、上海歌剧院的独唱演员。凭着天赋和勤奋努力,她于1996年荣获第七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专业组民族唱法第一名,次年又获得中央电视台MTV大赛“最佳新人奖”。1999年,方某
法院判决:一、被告方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陈某人民币150万元;二、原告陈某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由原被告各半负担。 “愿意”偿还数额与索还400万元差距甚远, 收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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