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 意象力造虚(假)原理
——词义的确定性与虚构事实
意象造虚造假是指运用语词的意象性质和功能,陈述一种人类社会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的事物或状态。运用语言造虚假,不仅仅使用那些数量有限的意指想象物象的语词,而且大量使用意指实在者物象的语词。或者说可以使用任何一个语词来进行造假虚构。
杜威认为“语言的意义首先是一种假设”(21)的观点,是不符合语言功能的实际情况的。如果语言的意义首先是一种假设,人们就无法利用语言作为交际的工具。语言意义首先是“言语社团”约定俗成的,即被人们确定了的,这从新词的产生或过时语词消亡的事实所证明。语言的意义可以用来假设某种事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语言的意义是以假设为其前提的或基本的属性。由于语言的基本属性是指称事物、事实的,所以它具有交际的功能,是交际的工具。但语言必竟不是世界事物或事实的本身,这正产生了杜威的所谓“语言的意义首先是假设”观点的根源。问题在于人们还没有确立语言意义的本质或核心物是什么?语言意义的核心物是一种既不是事物本身,又与事物有密切联系的,它既有事物的属性、特征又脱离了事物本身的在人的头脑中的一种状态。它就是事物的物象。因为经过“言语社团”约定俗成的某个语词,指称代表某一事物,这个语词能够激起思维中形成它所代表的那个事物的物象,而这就是语言的意义所在。物象是联结语言意义与事物或事实的中介,根据语言意义的操作,就是依据语言激起的头脑中事物物象的操作。语言意义的操作之所以能够产生新的意义,也在于事物物象在语言中作为意蕴而被固定下来以后,就可以在想象中被管理着、操纵着、实验着。所以,通过运用语言能够在想象中被无限地联结起来和被重新安排事物或事情。这就是人们运用语言意义而进行的虚构活动,也是产生一切理论的思维活动即实用主义的“思想操作”和实践派的“精神操作”。但是,以语言形式呈现的意义要达到事物本身,就必须通过行为活动接触事物,才能真正实现语言的意义,这就是实用主义者主张的“意义的证实不只是心理学意义上的证实,主要是行动的证实”的观点。然而,实用主义的“主要是行动证实”的观点,并未说明由语言意义向行动证实的转换机制是什么,它们之间的中介是何物。
根据胡塞尔认为,语词在人们没有使用以前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钢笔水标记和声音,只是由于人们有意向地指称某物,或把某物传达给别人而说出和使用语词,无意义的指号才变成有意义的表达。胡塞尔这种意义授予的观点,不论它在论证意义的过程中表现出多少优越性,但前提是错误的。他的错误在于忽视了语义与意义的区别和联系,把具有指称功能的语词看成是“钢笔水标记和声音”是愚蠢的。而且,这也与他认为“词有一个意义,也命名一个对象”(22)相矛盾。至少对于汉语来说,不论是实词还是副词,每一个词都有它所指的对象,也就是说,每一个词都有其含义。换句话说,每一个词义是确定的。词义的确定性是语言能够描述事物,表达思想的基本前提性条件。虽然,不能由词义的确定性推论语言表述的内容都是真值的东西。并且,正是由于词义的确定性,才使语言具有虚构事实的说谎功能。大多数语言哲学家企图用意义理论排除语言的虚构事实的现象,是徒劳的、永远不能达到的,这就像有的人企盼通过语言表述方式来确定真理一样是作□自缚。这都是由于他们都没有准确地认识语言的意象性质。
语言之所以能够实现虚构事实,就在于词义是确定的。没有词义的确定性,人们就不会相信谎言;如果没有任何一个人相信谎言,那些编造成谎言的人就不会编造成谎言。因此,那些谎言的言语并不是无意义的语言;至少在行为主义意义理论者看来,谎言是有意义的,因为在一个被听者相信了的谎言事件中,谎言对于说出者和听者都是有意义的。语言意义的确定性与语言能够虚构事实的这种既矛盾又统一的特征,集中地体现了语言的性质;并且,有力地证明了,意义是符号代表的实在即事物物象,而非是事物本身。
语言的意象性质,决定了话语的真值或真理性问题很难由话语自身来确定的,这是一些意义理论共同面临的难题。因此,企图建立以确定话语的真假值为目标的任何意义理论,都是徒劳的。经验、形式语言和实践,这三者分别是确定话语的真假值的途径。
【】物象理论中包括有虚构物象。语词虚构物象的功能是非常强大的,它源于语词指称的依据物象本身。由于语词依据于物象,语词(符号)信息代表着(人们的约定)事物或事态,所以,语词完全脱离于事物本身。正如福柯所说的,语词可以不顾及事物的“秩序”, 可以 被人们用来 “相互不同地‘停放’、‘安置’和‘排列’” 事物了(23)。这就给语词(符号)随作者思维的创造力来虚构物象提供了不是可能性,而是必然性的条件。凭着语词指称的物象性依据,人们创作出无数生动形象的比喻、寓言、神话或谎言。有的学者认为:(24) “观念论的优点可以避免原始指称论的一些困难。以‘当今的法国国王是聪明的’这句话为例,这类句子给指称论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是因为在现实世界中找不到语句所指的对象。但对于观念论来说这个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因为人们虽然在现实世界中找不到语句中所指对象,却可以在头脑中找到相应的观念。”显而易见,“当今的法国国王是聪明的”句子是符合语法规范的,是作者用语词指称依据物象的可随意“安置”事物的功能而虚构出来的一个物象。它与《孙悟空大闹天宫》和《哪吒闹海》等神话故事一样,是可以通过艺术家制作出如动画片的现实形式演出来,成一个实际上存在和发生的事物。因此,在物象理论中,类似“当今的法国国王是聪明的”句子,是不会给语词指称功能带来任何的麻烦的。相反,它们并不能给观念论的模糊性带来转机。
虚构物象而非事实
所谓创造物象,就是通过语言意象创造事物的物象,即在心灵意识意向性指引下,思维将言语意指的物象信息进行分解重组形成新的事物物象。这种创造物象的思维活动的素材主要是由语言意象提供的,因此,我们就可以将这种思维活动称之为语言意象的一种功能。
意象具有虚构物象(事实)的功能。
创造物象不同于虚构事实。创造物象是明确告知听读者,表达式陈述的描写的是虚构的,而不是一种事实。而虚构事实是一种蓄意的、有目的的、并且进行掩盖的损害他人的、为了获取自己利益的语言行为及其社会活动。
所谓意象创造物象就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创造性地思维活动。这种观点的依据是,语音文字的表述都不是实体的世界本身的意象原理。
意象虚构物象不同于上述由于人的知识局限和观念上的错误,导致发生的违反自然秩序的“安置”事物的情形。虚构物象首先是一种创造活动。根据物象理论的物象具有与事物同一性原理,创造性思维是对事物物象的分解或组合而形成新的物象,科学发明就是在这种思维状态中进行的。所谓意象虚构物象是指文学创作、神话故事和谎言等用语言文字所表述出来的东西,显然,作者在用语言文字表述前是一种创造物象的思维活动,当他用语词表达出来呈现给听众或读者时,由于语词意象是约定俗成的,听、读者就会把这种虚构的物象当成一种事实存在而信以为真,读者被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事件、情节所感染的缘由就在于此;社会生活中,人们对谎言信以为真而受到欺骗也是如此。王尚文先生说的:(25)“各个语词所激活的‘物象’(即相关表象)也因它们之间的创造性组接而相互‘化合’,熔铸成为一个新的形象。”就是指的意象虚构物象的功能。
但是,必须指出,意象是没有创造功能的,创造是人的心灵、大脑功能所构成的观念、个性、意识、意志和思维共同形成的综合智能。
借用语言意象的性质和功能,用语言虚构事实是一种蓄意的、有目的的、并且进行掩盖的损害他人的、为了获取自己利益的语言行为及其社会活动。
虚构也是一种创造新的物象的方式之一。但是两者有原则性区别。在自然科学领域,虚构物象最终是不能成立的荒谬的理论,而在文学艺术领域,虚构不但盛行,而且是创作的原理和法则。在社会政治、经济领域,虚构物象可以通过人的努力去实现,比如莫尔的乌托邦,宗教的仪式等等。既然虚构是一种创造,而意象没有创造功能,那末为什么说意象有虚构物象(事实)的功能呢?因为所有的虚构物象必须有它外化的表达形式,如果没有外化的表达虚构就是以一种想象游荡在一个人的头脑之中,没有人会知道你是否在想象些什么样的东西。虚构物象的表达主要表现形式就是语言文字的意象功能来实现的。因此,我们把虚构看成是意象的一种功能。即首要的原因就是语词意指是“言语社团”约定俗成的,人们以语词指意交流信息的真实是构成人与人信赖关系的基石,而神话故事是大家都明知是虚假的,但人们却愿意聆听和传述,是因为它体现着一种智慧和沉醉于一种精神享受之中。这种神话的状态,不论从作者方面,还是从听、读者方面来讲,都只有一种东西能够起到这种作用,那就是语言和文字;而语言文字就是通过它具有的意象功能,才得以实现的。我们说意象有虚构物象的功能是从虚构物象信息的表达方面来讲的,吴承恩在用文字写出《孙悟空大闹天宫》这一回的过程中,他一定是在头脑里首先创造出了每一个细节玉皇大帝、各位天仙人物,还有番桃盛会等等这些虚构的物象,然后才能想到用什么语词来描述,并逐句地写出文字来;虽然并不是在用语词表述前虚构出完整的情节及每一个细节,而是在边写边构思细节。语词意象承担了对吴承恩创造思维虚构的物象外化的表达,读者通过语词句子段落间章回结构的意象而理解和体会了作者虚构的物象。因此,意象不具有创造功能,但是由于语词的随意组合性能够承担说者、作者创造性虚构的物象的外化表达,这就是意象的虚构物象的功能。虽然听、读者由意象中获得的是物象语言文字虚构的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说:(26)“‘虚构’构成了现象学的以及一切其它本质科学的生命成分,虚构是‘永恒真理’认知从中汲取滋养的源泉。”
知识区别于事实
意象区别于事实的功能。
根据物象理论,语言文字所表述的内容都应当是事实(客观的事物),因为每一个语词都源于约定的指称对象即事物的物象,而物象与事物是具有同一性的。但在实际上,人们语言文字所表达的东西却不是事实。我们在上文讨论了语言意象虚构不仅仅是文学作品的属性,也是哲学、政治思想的属性。
如上文所述的谎言等。过去,人们找不到骗者与被骗者的真正的缘由,而只是从利益驱动的层面上讨论诈骗的问题。其实,谁也不愿意受骗上当,罪魁祸首应是语词意象。人们往往把“言语社团”约定的语词意象当成真实的事(物)实,而信赖有佳。但由于语词的组合性能极好,既能错误地“安置”事物,也能 “熔铸成为一个新的形象”即虚构事(物)实。这进一步地证明了在人的头脑中,在记忆思维信息中是先有事物的物象,而后有语词的表达,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转换的环节。由此可见“任何语言文字的表达,都不是对事物的直接的描述”,这个结论无疑是正确的。因此,我们进一步得出一个结论:语言文字所描述的东西,它们既可能是真实的事实(物),也可能是虚构的事实(物);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情感或承诺,它们既可能是真诚可信赖的,也可能是虚伪的。所以,在认识论意义上,一切理论(它们都是由语词(符号)组成的)都有待于通过实践的检验,除非那些经历千百次验证的自然科学原理、公式、定理等;在社会生活意义上,就是俗话说的“不仅听他在说什么,而要看他今后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