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老吴办公室 文本内容仅供交流学习
违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
管理规定案1
案例(可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
网站中查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食药监(普)罚处字[2016]第2320165196号
编者:老吴办公室 文本内容仅供交流学习
违法行为类型: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
当事人上海名贵坊酒家在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222
号经营餐饮服务业务,2016年10月18日,该店安
主要违法事实: 排厨师李想、赵尊敬、张星三人未取得健康证明
人员在厨房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处罚种类和方式: 警告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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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
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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